1月13日,法院刊登林某致歉声明。林某表示,其长达数月使用涉案账号发布文章、图片、评论等,公开发表了针对陈海亮先生(陈牧驰)的不当及不实言论。经法院审理认定,相关博文中的言论捏造事实,侮辱、诽谤了陈海亮,带来了一系列的伤害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。林某公开道歉并承诺,今后绝不再以任何方式作出侵害陈牧驰合法权益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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